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保酒店油烟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环保酒店油烟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饭店排油烟的要求及规定是: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3,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大型系统不得低于85%,中型系统不得低于75%,小型系统不得低于60%。
回答如下:国家标准《酒店厨房油烟排放限值》(GB 18483-2001)规定了酒店厨房油烟排放的限值要求。根据该标准,酒店厨房油烟排放限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酒店厨房油烟排放浓度限值:
- 饭店、宾馆、大型餐饮企事业单位:烟尘(颗粒物)不超过4.0g/m³,油烟不超过5.0g/m³;
- 中小型餐饮企事业单位:烟尘(颗粒物)不超过8.0g/m³,油烟不超过10.0g/m³。
2. 酒店厨房油烟排放高度限制:
- 烟囱排放口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6.0m,且不得低于周边建筑物屋顶高度的1/2。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的酒店厨房油烟排放限值可能会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当参考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违者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是否造成污染可以从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油烟气排放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来判断,可见油烟气污染的主管部门应为环保部门。
同时,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如果该饭店根本就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该首先予以取缔,这样处理比较快,具体条款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根据以上两个法律、法规可见,如果是无证经营的,两个部门都应当受理该投诉,谁不受理就属行政不作为,参考《国务院信访条例》哪个部门不受理要求书面的不予受理文书,然后行政复议或诉讼均可。
如果是有证的饭店则肯定是环保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违者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是否造成污染可以从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油烟气排放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来判断,可见油烟气污染的主管部门应为环保部门。 同时,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如果该饭店根本就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该首先予以取缔,这样处理比较快,具体条款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根据以上两个法律、法规可见,如果是无证经营的,两个部门都应当受理该投诉,谁不受理就属行政不作为,参考《国务院信访条例》哪个部门不受理要求书面的不予受理文书,然后行政复议或诉讼均可。如果是有证的饭店则肯定是环保部门处理。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保酒店油烟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保酒店油烟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